2012年10月30日 星期二

耶穌的愛

rich young ruler - 06

證道題目:「耶穌的愛」

證道經文:馬可福音10:17-22

教會年主日: 五旬節後第二十主日 (應節儀文二十三乙)

日期:2012年10月14日

地點:美國印第安納州Evansville城市,

路德會聖保羅教會

講員: 白霈德牧師



願恩惠、憐憫、平安從我們的父上帝並主耶穌基督歸於你們,阿們。我們剛剛唱的聖詩叫作「主愛神聖,超乎萬愛」。那首歌一直提到主上帝對我們罪人的大愛。但是,你會不會覺得耶穌在我們今天早上的經文裏面所講的話是表達祂的大愛嗎?耶穌對人說:「你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可10:21和合本)。這句話表達耶穌的愛嗎?是的!我們的經文就這樣說。耶穌講那句話之前,聖經就說:「耶穌看著他,就愛他」。然後,耶穌對他說「你要去變賣你所有的。」這叫作愛嗎?這是怎麼理解的呢?我們之後會回到這個問題。但是,我們先慢慢看我們這段經文。

其實,我們最好先複習上個禮拜的經文,因為那段經文是我們今天經文的上文。你們還記得上個禮拜的經文和證道嗎?都是關於小孩子的。在那段經文,耶穌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在上帝國的正是這樣的人。 我實在告訴你們:凡要承受上帝國的,若不像小孩子,斷不能進去。』 於是抱著小孩子,給他們按手,為他們祝福」(可10:14-16和合本)。現在記得,對不對?那麼,我上個禮拜說我們人漸漸長大對我們的信仰很危險。為什麼呢?因為我們越老就越驕傲---不像小孩子。小孩子很自然地領受禮物---他們也知道他們只能依靠他們的父母和其他的人。我們大人呢?我們反而是很難領受禮物的。我們太驕傲---我們認為我們需要---並且我們可以---賺得我們所需要的。耶穌說我們應該像嬰孩---白白地領受上帝給我們的禮物---祂的赦免,祂的救恩。但是,我們很容易驕傲。

好,在我們今天早上的經文呢---馬可福音10:17-22---我們就看到一個非常清楚驕傲成人的例子。但是,我們也看到雖然我們都是像那個人---很驕傲的---但是,耶穌還是愛我們,並且,祂就是作祂需要作的為了拯救我們驕傲的罪人。我們現在就一節一節地看我們今天這段經文。

「耶穌出來行路的時候,有一個人跑來,跪在他面前,問他說:『良善的夫子,我當做甚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可10:17和合本)。好,第一句是:「耶穌出來行路的時候」。。。我更喜歡新漢語譯本的翻譯,說:「耶穌正要上路的時候」。耶穌要上路---祂要開始祂的行程。祂這次行程的目的地是哪裏呢?就是耶路撒冷。這是耶穌最後一次的路、最後一次的行程---因為祂這次要去耶路撒冷在十字架上受死,然後復活。耶穌很清楚祂的目標。那麼,耶穌去耶路撒冷受死、復活當然會表達祂對人的愛。但是,祂一開始這個行程的時候祂已經要對一個很特別的人表達祂的愛。好,這個人---他跑來,跪在耶穌面前---這個人是誰呢?如果加上馬太和路加給我們的資料,我們就知道他是一位財產很多的年輕的官。什麼樣的官呢?可能是一位宗教領導人的官。這個人蠻優秀。他雖然是年輕的,但是,他產業很多,並且他是一個官---不簡單!

好,他這樣稱呼耶穌,說:「良善的夫子」。「夫子」也可以翻譯成「老師」---那個希臘文的字就是「老師」的意思。這個稱呼呢是很有意思的。耶穌在世界上的時候稱呼祂為「老師」的人幾乎都是耶穌的敵人。耶穌的門徒通常叫祂什麼呢?他們大部分的時候叫祂「主」。所以,當我們在福音書裏面看到人來到耶穌面前稱祂為「老師」的時候,我們應該想,「哼。。。有可能這個人不是善意地來跟耶穌講話的…至少,他可能不是相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參約20:30-31)。所以,我們應該已經可以對這個年輕的官有一點懷疑。並且,加上,他說「良善」的老師。。。為什麼他需要講「善良」的老師呢?是不是有一點拍馬屁的意思呢?

好,他繼續問耶穌,說:「我當做甚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那麼,你們覺得這個問題怎麼樣?這個問題是很有問題的,對不對?這個問題的問題在哪裏呢?這個人很驕傲地以為他有辦法可以自己做什麼得到永生。他驕傲地以為他可以賺得永生!你們應該都知道這是不可能的事。譬如說聖經說:「惟有上帝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乃是永生」(羅6:23和合本)。永生是上帝因著耶穌基督的緣故所白白地賜給我們的禮物---不是我們所賺得的。因此,我們在這段經文一開始的時候我們已經看的蠻清楚---這年輕的官,他的驕傲。

好,我們繼續看,第18節:「耶穌對他說:『你為甚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上帝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可10:18和合本)。耶穌一開始回答這個年輕的官是很有意思的。耶穌自己認為這個人叫他「良善的」是有問題的。只有上帝是真正良善的,但是,耶穌知道這個人不相信耶穌就是上帝,因此這個人這樣稱呼耶穌不是善意的。

rich young ruler - 09y好,接下,耶穌繼續,說:「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不可虧負人,當孝敬父母」(可10:19和合本)。耶穌願意回答這年輕的官的問題。雖然耶穌當然知道我們不能憑我們自己遵行律法而承受永生,但是,當我們以為我們可以這樣作的時候上帝就會給我們律法的答案---但是,上帝這樣用律法有祂自己的目的!祂的目的不是給我們一種拯救自己的方法。祂的目的是什麼呢?我們等一下就會看的很清楚。所以呢,這年輕的官問這位「老師」律法怎麼說。耶穌也就當一個好律法的老師回答他:耶穌總結十條誡命的第二部分---我們對我們周圍人的責任。也許耶穌講這部分是因為談這個領域的時候---我們跟別人的關係---我們就比較容易看到我們的罪。

但是,這個人有沒有看到他的罪?他怎麼說?他說:「夫子,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可10:20和合本)。他沒有看到他的罪?他以為他所看到的是他自己的義!他那麼驕傲地以為這些律法他都遵守了!太離譜了吧!但是,接下我們要注意!就是在這個人驕傲的罪的高潮的時候,我們的經文說:「耶穌看著他,就愛他」(可10:21和合本)。我們人的罪的確非常大。但是,上帝對我們罪人的愛還是更大!

那麼,就是因為耶穌愛這位驕傲的年輕的官祂對他說下一句話:「你還缺少一件,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可10:21和合本)。耶穌說這種更嚴肅律法的話,祂主要的目的是什麼呢?祂要強迫這個人承認他是個罪人---這律法是他遵守不到的。那麼,我想耶穌還是要這個人作祂叫他作的---還是要他真的去變賣他所有的---但是,耶穌主要的目的講那句是讓這個人知道他不能靠他自己遵守一位律法老師叫他遵守的律法,他唯一能作的是相信、依靠、領受這位救主所白白賜給他的赦免和救恩。

rich young ruler - 03x好,這個,耶穌的目標,有沒有達到?聖經接下說:這年輕的官「聽見這話,臉上就變了色,憂憂愁愁地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可10:22和合本)。至少律法開始達到目標---律法讓這個人的臉變了色,也讓他憂愁。這是好的。或許這個人開始了解第一條誡命他已經不行---「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他的神就是他的產業,對不對?也許他這點開始了解。但是,至少在這時候,他沒有承認他是個罪人,也沒有承認他只能依靠耶穌白白的赦免和救恩---承認他這樣才能承受、領受永生。律法之後,是否達到目標,使他悔改、承認他的罪;福音是否達到目標,使他相信耶穌是基督,是他的主,不僅是一位老師---律法與福音有沒有達到這些目標,我們就不知道。聖經沒有告訴我們。

關於那位年輕的官我們只知道這些。因此,現在很適合開始談我們自己。我剛才一直說那位年輕的官是很驕傲的---他來到耶穌面前是叫耶穌告訴他他需要作什麼,然後他就會去作。他看耶穌是一位老師給他一些他可以遵守的律法。我們自己是如何來到上帝面前的呢?我們主要看耶穌是不是那樣:一位老師,叫我們怎麼作?或者我們看祂主要是我們的主,憐憫我們罪人的救主,是赦免我們的罪的?的確,上帝會告訴我們我們基督徒,因為耶穌已經白白地賜給我們永生,我們現在應該作些什麼。這也很重要。但是,這個律法我們基本上已經知道了---我們主要要在我們的聖召裏面服侍我們周圍的人---從我們家人開始。我們已經知道需要作的是什麼。問題是:我們有沒有去作?我們來到上帝的面前主要應該是為了求祂憐憫我們,因為我們太常作不到我們應該作的。

pharisee-tax collector - 02x你們記不記得耶穌講的那個比喻---法利賽人和稅吏在聖殿裏面禱告?法利賽人禱告說:「上帝啊,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路18:11-12和合本)。你覺得這樣的禱告怎麼樣?哇!他比那個年輕的官好像更驕傲。他明明說他好會遵守律法了。上帝現在好像要給他拍手!那麼,稅吏怎麼作呢?聖經說:「那稅吏遠遠的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說:『上帝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路18:13-14和合本)。「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這跟法利賽人的禱告大不相同啊!那麼,耶穌怎麼評估這兩個人和他們的禱告呢?祂說:「我告訴你們:這[稅吏]回家去比那[法利賽人]倒算為義了。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路18:14和合本)。

所以,為了在這裏作個總結我們可以問,說:哪一種禱告比較好:「老師,求你教導我」或者「主啊,求你憐憫我」?我們雖然需要上帝的教導,但是,我們更需要的---我們最基本需要的---是主的憐憫---每天需要主的憐憫。今天,在這個崇拜儀式裏面,我們會多少次就這樣禱告---求主憐憫?我算了至少12次!這非常地適合!我們在上帝的面前主要應該保持一個領受主憐憫的角色---不是要跟祂談我們自己已經作了或者要作的事。

我們求主憐憫我們主要是因為我們看到我們自己的罪。你如果---像今天經文裏那年輕的官一樣---你如果不怎麼看到你的罪,那麼,你就需要多聽、多學習上帝的律法。你需要這律法一直壓著你,等到你不得不承認你是一個罪人,只能求主憐憫你。那麼,如果你需要聽這個律法,上帝一定很樂意給你聽。為什麼呢?因為上帝愛你!因為上帝愛你祂就是要你放棄你自己。上帝要你很深刻地知道你不能在祂面前靠你任何所作的事。因為你如果真的靠你所作的,你就會永遠滅亡。但是,上帝愛你---祂絕對不要你永遠滅亡!祂要你---因為你相信、純粹依靠耶穌基督和祂為你所作的一切---祂要你永遠活著!

因為上帝愛你---要你領受永生---祂就會告訴你祂嚴肅的律法。但是,上帝告訴你祂的律法主要是因為律法會準備你聽上帝最想要告訴你的---最想要賜給你的---福音。律法讓你了解你只能從上帝領受祂要白白賜給你的祝福之後呢,上帝接下就白白賜給你祂的祝福。當耶穌為你死在十字架上的時候你也最清楚看到上帝對你的愛。聖經說:「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上帝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5:8和合本)。還有:「不是我們愛上帝,乃是上帝愛我們,差祂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約壹4:10和合本)。

crucifixion-03在我們今天的經文裏面,因為耶穌愛那年輕的官,所以祂就告訴他很嚴肅的律法,強迫他看到他的罪。但是,因為耶穌愛那年輕的官,耶穌幾個月後,就為他死在十字架上作了挽回祭、赦免他的罪。因為耶穌愛你,祂今天也告訴你律法,要你看到你驕傲的罪。但是,因為耶穌愛你,祂也已經為你死在十字架上,作了挽回祭、赦免你驕傲的罪。在我們的經文裏面,耶穌叫那年輕的官變賣他所有的分給窮人。很不容易。但是,上帝作了一件更不容易、更偉大的事。上帝為那驕傲年輕的官、也為驕傲的你捨了祂所有的---就是祂的獨生愛子耶穌---接下,因為耶穌為我們的犧牲,上帝就把祂一切豐盛的祝福白白地分給我們靈魂窮的人---我們靈魂破產的人。

今天證道的題目是:「耶穌的愛」。耶穌愛那年輕的官。祂也愛你。耶穌如何表達祂對你的愛呢?祂先當一個律法老師告訴你你要作的是什麼。耶穌這樣作主要的目的是為了讓你看到你作不到---你是個罪人。耶穌的確要你作祂叫你作的---我們下禮拜也就會講比較多這方面的---但是,耶穌主要要你每天看到你的罪,因此,你每天在祂面前承認你的罪,求祂---你的主---憐憫你。並且,耶穌每天就這樣憐憫你、赦免你的罪---每天早晨祂對的憐憫都是新的(參哀3:22-23)。為什麼呢?因為祂愛你。阿們。「上帝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裏,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腓4:7和合本)。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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