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道題目:「我們的罪與耶穌的救贖」
證道經文:馬可福音6:14-29
教會年主日: 五旬節後第七主日 (應節儀文十乙)
日期:2015年7月12日
地點:台灣新竹市路德會千甲里佈道所
講員: 白霈德牧師
願恩惠、憐憫、平安從我們的父上帝並主耶穌基督歸於你們,阿們。現在是「證道」的時候。一個「證道」是什麼呢?一個證道就是一個機會聽到上帝的道是如何應用在我們自己的身上。上帝在祂的道裏面---聖經---對我們有兩種基本的信息要告訴我們:它們是律法與福音。藉著上帝的律法上帝告訴我們我們該作什麼、該說什麼、該想什麼。還有我們不應該作、說、和想什麼。因為我們都是罪人---即使已經是基督徒,但是,我們都還是罪人---因此,上帝的律法總是會定我們的罪,顯出我們如何不符合上帝的旨意和要求。
那麼,福音是什麼呢?福音與律法剛好相反。律法是我們人要作的事。但是,福音是上帝所作的事---上帝為我們的好處所作的事---上帝如何賜福與我們。如何賜給我們禮物。最核心和最基本的福音就是上帝如何藉著祂的獨生愛子的降世、在十字架上受死,和第三天復活赦免我們的罪,替我們勝過死亡與撒但,給我們賺得永生。當上帝藉著福音、藉著洗禮,使我們相信耶穌所為我們作的時候,我們就得救。這一切都是上帝(而不是我們)的工作,從頭到尾。這都是福音。
那麼,一個好的證道呢,這兩種基本上帝的信息---律法與福音---都要包括在裏面。律法要定我們的罪。但是,接下,福音要重新赦免我們的罪,也賜給我們力量行出律法的要求。好,這些證道的原則我們可以談很久,但是,我們現在應該看我們今天的證道經文,馬可福音6:14-29。當我們看這段的時候,我們特別要看這段裏面有沒有律法,有沒有福音?如果這段剛好沒有律法或沒有福音的話,為了這次講道,我們一定要從聖經其它的地方找出適合的律法或福音來講,因為我們基督徒每一個禮拜最需要聽到的就是這兩者。
好,首先,關於律法的部分,在這段經文裏我們看到很多人違背上帝律法的罪,對不對?我現在就提出三個比較明顯的例子。第一個可能是最明顯的:上帝在第五條誡說: 「你不可殺人。」在這段經文裏,希律王明明違背這條誡,對不對?他殺了施洗約翰---蠻恐怖地砍了他的頭。我們非常容易看到希律王的罪,對不對?

哇!我們如果用馬丁路德或耶穌的解釋,我們都有罪,對不對?我們或許沒有殺過人。但是,我們都曾經無意地對別人發怒,也罵過別人。並且,當他們有身體上的需要的時候,我們常常沒有幫助他們。我們每一個人都有罪。我們都要悔改。
好,我們繼續看我們主要的經文。第二個我們可以看到違背上帝律法的罪是希律王如何不尊敬上帝所設立的一男、一女一生的婚姻。他本來已經結婚了。但是,他與他第一個妻子離婚---這不對---然後娶他兄弟的妻子。很亂。施洗約翰很適合地責備希律王說:「你娶你兄弟的妻子是不合理的」(可6:18和合本)。因為約翰這樣責備希律,希律就把約翰下在監獄裏面。那麼,這樣不尊敬婚姻就是犯第六條誡:「你不可姦淫」。馬丁路德解釋說:「我們應當敬畏、親愛上帝,因此在生活上,無論言語行為,都要貞潔、端正;夫妻彼此親愛、尊重。」希律王沒有遵守。我們也沒有遵吧。我們總是都跟我們的配偶「彼此親愛、尊重」嗎?有的時候可能有。但是,常常還是沒有。無論你結婚了沒,你的言語、行為不隨時是貞潔的、端正的嗎?我想不是。我們每一個人在這方面也都要悔改。
好,我要提我們經文最後違背律法的罪是與第三條誡有關。第三條誡是:「你當守安息日為聖日。」路德問說: 「這是甚麼意思?我們應當敬畏、親愛上帝,因此就不輕看祂的道和傳道的事,但要尊之為聖,甘心樂意,敬聽學習。」希律王當然違背這條誡。他雖然稍微尊敬上帝的先知施洗約翰,但是,他還是最後,蠻隨便地斬了他,砍了他的頭。施洗約翰是上帝偉大的先知---他傳揚悔改的道,也是耶穌的先鋒。希律王反而把這位先知和上帝的道隨便滅掉了。
我們也是違背這條誡命。我們很容易找接口不來教會聽上帝的道。我們在家裏也很懶惰,很少自己看聖經。我們也常常不太用我們的時間、才能、金錢來支持教會傳福音的工作。因此,我們再一次地都要悔改。我們今天這段經文有蠻多例子我們罪人如何不及格。上帝的律法因此就很適合地定我們的罪、壓碎者我們,強迫我們悔改,在上帝面前承認我們的罪。
好,這就是這段經文律法的部分。我們現在需要看福音。我們真的需要這福音,因為除非福音來赦免我們剛才被定的罪的話,我們很容易絕望,很容易覺得我們這些還是繼續犯罪的基督徒,我們真的沒有希望---上帝一定不理我們,一定讓我們死在我們的罪裏,最後,也沉淪、下地獄。這就是我們罪人應該有的結局。我們根本不配上帝的赦免和拯救。但是,福音就是福音---就是好消息---幾乎不可思議的好消息。上帝還是愛罪人,包括已經是基督徒的罪人。上帝就是特地赦免、拯救罪人。
施洗約翰就是這樣的一位先知。但是祂也有一個非常獨特的任務---他就是要準備彌賽亞---基督耶穌---的道路。約翰很嚴肅地叫百姓悔改,因為除非他們醒悟過來,了解他們有罪,承認他們的罪,他們就沒有準備好迎接、相信耶穌---因為耶穌來就是為了赦免人的罪。但是,你如果認為你沒有什麼需要赦免的罪的話,你就會以為你根本不需要耶穌了!你如果也因此拒絕了耶穌,你就會沉淪。但是,父上帝不要任何人沉淪---他愛我們罪人。他最想要我們罪人得救。因此,他差派了舊約的先知、也差派了施洗約翰。他們先用律法來定人的罪。律法強迫他們承認他們的罪之後,先知就把福音賜給他們。施洗約翰是最有福的---因為祂就可以把福音本身賜給他們---就是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耶穌也就藉著祂的受死、復活赦免他們的罪,拯救他們。
是的。我們今天的經文有福音,因為這段不僅提到施洗約翰。這段更重要地提到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祂來,就是為了赦免我們的罪、拯救我們。祂如何作呢?祂就是當我們罪人的代替者。耶穌兩方面代替我們。祂第一方面是代替我們遵守我們罪人所遵守不到的上帝的律法。之前,我們看到我們罪人如何沒有遵守第三、第五、和第六條誡命。但是耶穌代替我們完全遵守它們,也完全遵守了所有其它的誡命。
首先,我們看第三條誡: 我們不要「輕看上帝的道和傳道的事,但要尊之為聖,甘心樂意,敬聽學習。」我們常常作不到。但是,連祂小時候在聖殿裏面,我們就看出耶穌作得到。祂完整地尊敬上帝的道,也代替我們作。
好,關於第五條誡: 不可殺人---包括不可亂發怒、亂罵人,也包括我們要幫助別人身體的需要。這條誡,耶穌也完全遵守了。我們今天經文一開始就提到希律王如何聽到耶穌所行的事---包括祂行神蹟,醫治病人---祂就是幫助他們身體上的需要。關於殺人---耶穌當作聖潔的上帝,當作宇宙的審判官。祂有資格,也有理由殺掉、毀滅我們所有該死的罪人。祂如果這麼作也不會算犯罪。但是,祂也沒有作。祂沒有殺人。祂反而三次叫已經死了的人復活吧!並且,祂甚至甘心情願地讓我們罪人殺掉祂自己,為了贖我們的罪。太奇妙!
最後,關於第六條誡。雖然耶穌自己沒有結婚,但是,祂尊敬婚姻,包括在祂的教導裏面(參太19:3-9)。祂這位男性對女性也一直保持一個適合的,完全純潔的態度。耶穌這麼作---遵守第六,和第三、第五、和所有其它的誡命主要是為了代替我們遵守不到的罪人而遵守的。因上帝藉著祂的道、藉著洗禮把我們與耶穌在信心裏連接起來,所以,現在上帝看我們是像看耶穌一樣---我們也是完全遵守律法的!這個就是「因基督藉信稱義」的意思。
好,耶穌代替我們遵守律法。祂另外方面也代替我們受我們罪人應該受的懲罰。這點我們已經提過幾次。我們今天的書信經文,從以弗所書,第一章,也提到這點。第七節說:「我們藉這愛子[耶穌]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弗1:7和合本)。耶穌在十字架上流祂的寶血是為了代替我們受我們應該受的懲罰,因為我們沒有遵守第三、第五、第六,和所有其它條誡命。藉著上帝賜給我們與耶穌連接的信心,現在上帝看我們是已經受過我們一切該受的懲罰。我們藉著耶穌已經經過了審判。
主內的弟兄姐妹們,今天晚上你的天父上帝要告訴你:「我的兒女啊,按照你最近一個禮拜的表現,你是個罪人。你不及格。你沒有按照我的旨意---譬如在十條誡裏面---過你每天的生活。但是,我還是愛你。因著我的愛子耶穌基督的緣故我重新白白地赦免你一切的罪。我給你釋放了。我給你一個新的開始了。你不用懷疑。我是創造宇宙的主宰。我的話也算話。你現在可以平平安安地離開教會,又進你每天服事別人的生活。」阿們。「上帝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裏,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腓4:7和合本)。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