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15日 星期一

關於嬰孩洗禮的十個總結: 總結第九

這 總 結 摘 自 :

陳 江 川 , 《 基 督 教 神 學 概 論 》 (香 港: 香 港 路 德 會 文 字 部 , 1988年), 頁 189–90。

誰 當 受 洗 ?

聖 經 說 不 論 男 女 , 老 少 , 都 應 當 受 洗 。 但 是 受 洗 的 人 一 定 要 相 信 救 主 耶 穌 ( 徒 二 41; 八 36–38), 否 則 就 不 應 該 受 洗 。 兒 童 受 洗 , 先 要 有 父 母 的 許 可 ; 如 果 沒 有 父 母 同 在 , 也 要 有 監 護 人 的 同 意 。 不 過 在 特 殊 的 情 形 之 下 , 當 作 別 論 。

嬰 孩 應 當 受 洗 , 是 聖 經 的 明 訓 ( 可 十 13–16; 西 二 11–12)。 因 為 嬰 孩 是 肉 身 所 生 , 也 是 在 罪 孽 過 犯 之 中 ( 詩 五 十 一 5; 約 三 5–6)。 而 且 上 帝 也 要 嬰 孩 重 生 得 救 , 他 們 是 包 括 在 「 萬 民 」 中 ; 他 們 要 得 救 , 就 必 須 到 基 督 面 前 來 。 帶 嬰 孩 到 基 督 面 前 來 的 方 法 , 就 是 洗 禮 。 要 嬰 孩 得 救 , 就 要 他 們 領 受 洗 禮 ( 多 三 5–6; 彼 前 三 21; 西 二 11–12) 。
聖 經 記 載 早 期 的 教 會 , 信 徒 是 全 家 領 受 洗 禮 的 (林 前 一 16; 徒 十 一 14; 十 六 15,33)。 聖 經 中 沒 有 提 及 反 對 嬰 孩 受 洗 的 事 , 也 許 是 為 了 已 經 太 明 顯 的 事 實 , 不 必 加 以 討 論 。

從 西 二 11, 12看 到 新 約 時 代 的 洗 禮 , 取 代 舊 約 的 割 禮 。 早 期 教 會 的 信 徒 , 都 是 在 嬰 孩 出 生 後 第 八 天 , 為 他 ( 她 ) 施 行 洗 禮 。 雖 然 對 這 一 點 有 各 種 不 同 的 說 法 ; 可 是 根 據 主 耶 穌 的 命 令 , 嬰 孩 也 是 「 萬 民 」 中 之 一 , 這 是 不 能 反 對 的 。 聖 經 中 直 接 的 或 是 間 接 的 講 到 嬰 孩 受 洗 , 為 要 使 教 會 不 被 毫 無 聖 經 根 據 的 理 論 所 擾 亂 。 這 種 理 論 認 為 嬰 孩 尚 未 長 成 人 , 所 以 不 能 相 信 。

然 而 聖 經 清 楚 地 說 嬰 孩 能 夠 相 信 ( 太 十 八 2–6; 可 十 13–16; 路 十 八 15–17; 約 壹 二 13) 。 不 祇 是 有 相 信 的 可 能 , 或 是 有 「 潛 在 的 信 心 」 (potential faith), 乃 是 實 際 的 信 心 , 或 是 直 接 的 信 心 。 他 們 領 受 洗 禮 的 時 候 , 就 得 著 洗 禮 中 的 應 許 。

如 果 嬰 孩 出 生 在 基 督 徒 的 家 , 沒 有 機 會 受 洗 , 而 突 然 死 了 ; 那 祇 有 交 托 在 上 帝 的 大 慈 悲 中 , 祂 出 於 「 為 父 為 神 」 的 愛 , 有 能 力 不 用 施 恩 典 的 媒 介 而 作 成 的 信 心 , 使 人 得 救 (路 一 44, 參 一 15; 舊 約 時 代 未 受 割 禮 的 女 孩)。 不 信 之 人 的 嬰 孩 , 他 們 是 否 得 救 , 則 不 敢 輕 言 能 夠 得 救 (弗 二 12)。 這 決 定 是 在 於 上 帝 , 不 應 該 在 思 想 中 推 理 , 妄 下 結 論 , 也 不 可 存 心 好 奇 去 尋 索 這 種 事 的 答 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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