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3日 星期三

律 法 與 福 音: 2

我 在 這 裏 要 開 始 討 論 關 於 律 法 與 福 音 的 第 一 大 段 , 就 是 : 律 法 與 福 音 的 定 義 和 內 容 。

我 們 想 要 了 解 、 分 辨 和 適 合 地 使 用 上 帝 的 律 法 與 福 音 就 是 因 為 上 帝 藉 著 年 老 牧 者 保 羅 告 訴 年 輕 的 牧 者 提 摩 太 和 所 有 教 導 神 話 語 的 人 , 「你 應 當 竭 力 在 上 帝 面 前 作 一 個 蒙 稱 許 、 無 愧 的 工 人 , 正 確 地 講 解 真 理 的 道 」 (提 後 二 15 新 譯 本) 。 為 了 「 正 確 地 講 解 真 理 的 道 」 我 們 必 須 能 夠 分 辨 上 帝 真 理 的 道 所 包 含 的 兩 種 不 同 的 信 息 , 就 是 上 帝 的 律 法 與 福 音 。那 麼 , 把 上 帝 的 道 分 成 律 法 與 福 音 , 這 種 分 法 的 觀 念 是 從 那 裏 來 的 呢 ? 就 是 從 上 帝 的 道 本 身 而 來 的 。 在 接 下 的 五 段 經 文 裏 請 注 意 它 們 如 何 把 上 帝 的 話 語 分 成 兩 種 不 同 的 信 息 :

律 法 是 藉 著 摩 西 頒 佈 的 , 恩 典 和 真 理 卻 是 藉 著 耶 穌 基 督 而 來 的 (約 一 17 新 譯 本) 。

罪 必 不 能 轄 制 你 們 , 因 為 你 們 不 是 在 律 法 之 下 , 而 是 在 恩 典 之 下 (羅 六 14 新 譯 本) 。

人 要 奉 [ 基 督 ] 的 名 , 傳 講 悔 改 與 赦 罪 的 道 , 從 耶 路 撒 冷 起 , 直 傳 到 萬 國 (路 二 十 四 47 新 譯 本) 。

[上 帝 ] 使 我 們 有 資 格 作 新 約 的 僕 役 , 這 新 約 不 是 從 儀 文 來 的 , 而 是 從 聖 靈 來 的 ; 因 為 儀 文 會 使 人 死 , 而 聖 靈 卻 使 人 活 (林 後 三 6 新 譯 本) 。

但 這 因 信 得 救 的 理 還 未 來 以 先 , 我 們 被 看 守 在 律 法 之 下 , 直 圈 到 那 將 來 的 真 道 顯 明 出 來 。 這 樣 , 律 法 是 我 們 訓 蒙 的 師 傅 , 引 我 們 到 基 督 那 裏 , 使 我 們 可 以 因 信 稱 義 。 但 這 因 信 得 救 的 理 既 然 來 到 , 我 們 從 此 就 不 在 師 傅 的 手 下 了 (加 三 23-25 和 合 本) 。

我 們 可 以 在 以 下 的 表 總 結 這 些 經 文 如 何 把 神 的 道 分 成 兩 種 不 同 的 信 息 :接 下 , 我 們 就 定 左 手 邊 的 信 息 為 「 律 法 」 、 右 手 邊 的 為 「 福 音 」 。 如 果 要 定 右 手 邊 的 為 「 恩 典 」 或 「 應 許 」 也 是 妥 當 的 。 但 是 , 因 為 很 多 聖 經 其 它 地 方 把 這 邊 的 信 息 稱 為 「 福 音 」 , 並 因 為 教 會 的 習 慣 , 我 們 還 是 用 「 福 音 」 來 形 容 這 種 信 息 。下 次 我 們 會 開 始 討 論 上 帝 第 的 一 個 信 息 , 律 法 , 的 定 義 和 內 容 。

上一段 下一段

2009年12月19日 星期六

關於嬰孩洗禮的十個總結: 總結第七

這 總 結 摘 自 :

保 羅 . 阿 而 托 依 茲 (Paul Althaus),《 馬 丁 路 德 神 學 》, 譯 者 段 琦 、 孫 善 玲 (台 灣 新 竹 : 中 華 信 義 神 學 院 出 版 社 , 1999), 頁 492-93。

( 因 為 我 認 為 這 本 書 的 中 文 翻 譯 在 一 些 地 方 是 不 夠 準 確 的 , 所 以 在 下 面 這 段 我 作 了 一 些 補 充 和 修 改 。 原 來 的 中 文 翻 譯 和 原 來 的 英 文 ( 原 文 乃 是 德 文 ) 記 在 最 下 面 的 腳 註 。 )

路 德 直 率 地 承 認 嬰 兒 洗 在 聖 經 中 既 未 明 確 地 要 求 , 也 沒 有 明 確 提 及 。 聖 經 沒 有 「 特 別 的 段 落 」 論 述 嬰 兒 洗 。 [雖 然 如 此 , 但 是] 如 果 嬰 兒 洗 沒 有 [在 整 個 教 會 的 歷 史] 實 施 的 話 , 那 麼 單 單 靠 聖 經 的 直 接 見 證 想 要 為 嬰 兒 施 洗 的 開 創 提 供 合 適 的 基 礎 , 其 力 量 是 不 夠 的 。 但 另 一 方 面 , 聖 經 的 見 證 又 是 那 麼 強 烈 和 清 楚 , 以 致 「 在 現 時 代 , 沒 有 一 個 具 有 良 知 的 人 會 去 拒 絕 或 中 止 已 實 施 如 此 長 時 間 的 嬰 兒 洗 」——尤 其 是 鑒 於 上 帝 已 明 顯 地 保 留 它 。 這 是 路 德 支 持 嬰 兒 洗 具 體 論 點* 所 包 含 的 意 思 :

(1) 根 據 馬 太 福 音 十 九 章 、 馬 可 福 音 十 章 和 路 加 福 音 十 八 章 , 耶 穌 允 許 小 孩 子 到 祂 面 前 , 並 說 上 帝 的 國 屬 於 他 們 。 「 誰 能 忽 視 這 段 經 文 ? 誰 敢 違 背 此 經 文 去 禁 止 小 孩 受 洗 或 不 相 信 基 督 為 前 來 的 孩 子 祝 福 ? 」 除 了 對 孩 子 的 這 種 祝 福 外 , 路 德 也 指 出 馬 太 福 音 十 八 10中 提 到 的 有 關 孩 子 的 說 法 。

(2) 路 德 也 引 證 了 要 受 洗 的 命 令 。 顯 然 , 在 這 段 命 令 中 沒 有 明 確 提 到 孩 子 這 兩 個 字 。 但 那 裏 也 沒 有 任 何 其 他 年 齡 組 和 性 別 。 此 施 洗 的 命 令 簡 明 地 提 到 †「 萬 民 」‡ , 「 無 一 例 外 」。 孩 子 也 包 括 在 內 。 相 應 地 , 使 徒 行 傳 和 保 羅 書 信 中 也 常 報 導 全 「 家 」 受 洗 。 顯 然 , 「 他 們 是 對 在 家 中 所 有 的 人 施 洗 」 , 「 而 孩 子 確 實 是 家 中 實 體 的 一 部 分 」 。 鑒 於 使 徒 們 在 其 書 信 中 論 及 其 他 問 題 時 , 經 常 十 分 強 調 基 督 徒 之 間 無 個 人 的 尊 貴 或 不 同 , 如 果 他 們 在 與 施 洗 相 關 的 問 題 [反 而] 領 受 到 這 些 區 分 的 話 , 他 們 會 明 確 地 提 到 它 。 這 普 世 性 施 洗 的 命 令——顯 然 與 使 徒 行 施 洗 的 實 踐 相 一 致——它 就 是 對 福 音 普 世 性 的 一 種 表 述 。 [就 像 福 音 是 普 世 性 的 , 洗 禮 也 是 普 世 性 的 。] 而 這 點 對 路 德 至 關 重 要 。§


* 「 路 德 支 持 嬰 兒 洗 具 體 論 點 」 原 翻 譯 為 「 路 德 個 人 支 持 嬰 兒 洗 的 論 點 」 。 英 文 為 “This is the significance of Luther’s individual arguments in support of infant baptism.”

† 「此 施 洗 的 命 令 簡 明 地 提 到 」原 翻 譯 為 「 此 施 洗 的 命 令 只 是 一 般 地 提 到 」。 英 文 為 “The command to baptize simply refers to.”

‡ 「 萬 民 」 原 翻 譯 為 「 列 國 」。 「 萬 民 」 是 馬 太 福 音 二 十 八 19和 合 本 聖 經 的 翻 譯 。

§ 最 後 三 句 話 原 翻 譯 為 「 這 種 一 視 同 仁 的 命 令 施 洗 的 普 遍 性 , 顯 然 與 使 徒 施 洗 的 實 踐 相 一 致 , 它 只 是 對 福 音 普 世 性 的 一 種 表 述 。 而 這 點 對 路 德 至 關 重 要 。 英 文 為 “The undifferentiated universality of the command to baptize, which apparently corresponded to the apostolic practice of baptism, is only an expression of the universalism of the gospel. And this is the decisive point for Luther.”

2009年12月13日 星期日

我 的 幫 助

我 要 向 山 舉 目 ,
我 的 幫 助 從 何 而 來 ?
我 的 幫 助
從 造 天 地 的 耶 和 華 而 來 。
(詩 一 二 一 1-2 和 合 本)

詩 篇 第 一 二 一 篇 是 一 篇 所 謂 的 「 上 行 」 之 詩 。 當 舊 約 的 以 色 列 人 從 以 色 列 各 地 往 高 海 拔 的 耶 路 撒 冷 為 了 在 聖 殿 敬 拜 耶 和 華 的 時 候 , 他 們 習 慣 唱 這 些 「 上 行 之 詩 」 。 因 此 , 當 往 耶 路 撒 冷 的 以 色 列 人 唱 出 「 我 要 向 山 舉 目 , 我 的 幫 助 從 何 而 來 ? 」 的 時 候 , 他 們 可 能 正 在 看 他 們 周 圍 的 山 。 當 然 , 他 們 的 幫 助 不 是 從 這 些 山 而 來 的 。 他 們 的 幫 助 就 是 從 他 們 在 聖 殿 快 要 敬 拜 的 那 位 造 天 地——包 括 造 他 們 周 圍 的 山——的 耶 和 華 而 來 。

你 , 我 的 幫 助 呢 ? 是 從 山 來 嗎 ? 從 金 錢 、 教 育 、 事 業 、 名 譽 嗎 ? 我 們 知 道 不 是 。 但 是 我 們 常 常 認 為 這 些 會 讓 我 們 滿 足 、 給 我 們 快 樂 、 使 我 們 有 平 安 。 但 這 些 只 是 造 天 地 的 主 賜 給 祂 的 兒 女 在 日 常 生 活 享 用 的 。 依 靠 這 些 而 不 依 靠 所 賜 給 我 們 的 這 一 切 的 天 父 好 比 依 靠 山 而 不 依 靠 造 諸 山 的 主 。 在 他 的 大 問 答 裏 , 馬 丁 路 德 問 說 : 「 『 有 神 』 是 甚 麼 意 思 ? 或 說 , 『 神 』 是 甚 麼 ? 答 : 『 神 』 就 是 我 們 從 之 可 以 盼 望 一 切 好 處 , 並 在 各 樣 患 難 中 可 以 安 身 立 命 者 。 。 。 若 所 信 所 賴 正 確 , 則 上 帝 亦 真 ; 反 之 , 信 賴 錯 了 , 不 正 確 , 則 上 帝 亦 不 真 。 」* 我 們 必 須 承 認 , 我 們 的 信 賴 常 常 錯 了 。 我 們 常 常 有 「 不 真 」 的 神 。 我 們 就 是 罪 人 。

那 麼 , 怎 麼 辦 ? 我 們 這 些 常 常 有 假 神 的 罪 人 怎 麼 辦 ? 我 們 有 沒 有 幫 助 ? 我 們 的 幫 助 從 何 而 來 ? 當 然 就 是 從 造 天 地 的 耶 和 華 而 來 。 當 然 就 是 從 愛 我 們 的 天 父 而 來 。 我 們 的 天 父 甚 至 說 : 「 大 山 可 以 挪 開 , 小 山 可 以 遷 移 , 但 我 的 慈 愛 必 不 離 開 你 」 (賽 五 十 四 10 和 合 本) 。 天 父 如 何 表 達 祂 對 我 們 的 愛 呢 ? 祂 「 差 祂 兒 子 , 為 我 們 的 罪 作 了 挽 回 祭 , 這 就 是 愛 了 」 (約 壹 四 10 和 合 本) 。 因 為 耶 穌 基 督 作 了 你 我 的 挽 回 祭 , 天 父 就 很 樂 意 地 洗 靜 我 們 的 不 義 , 包 括 我 們 常 常 依 賴 假 神 的 不 義 。 「 東 離 西 有 多 遠 , 祂 使 我 們 的 過 犯 離 我 們 也 有 多 遠 」 (詩 一 O 三 12 新 譯 本) 。 造 天 地 的 主 才 是 我 們 唯 一 真 正 的 幫 助 。 感 謝 、 讚 美 幫 助 我 們 的 天 父 。

* 馬 丁 路 德 《 基 督 徒 到 大 問 答 》 譯 者 鄧 肇 明 (香 港 : 道 聲 出 版 社 1972 年 ; 重 派 版 2000年),13 頁 。

2009年12月4日 星期五

律 法 與 福 音: 1

我 在 2007年 9月 份 受 邀 當 中 華 信 義 神 學 院 (在 台 灣 新 竹) 學 前 靈 修 會 的 講 員 。 神 學 院 指 定 給 我 的 題 目 是 「 律 法 與 福 音 。 」 我 現 在 要 開 始 在 我 這 部 落 格 上 慢 慢 分 享 當 時 的 教 導 , 和 任 何 新 的 思 想 或 表 達 方 式 , 希 望 能 夠 解 釋 的 更 清 楚 。 我 的 講 座 總 共 分 成 三 部 分 :

  1. 律 法 與 福 音 的 定 義 和 內 容

  2. 律 法 與 福 音 的 不 同 功 能 和 果 效

  3. 牧 者 如 何 使 用 律 法 與 福 音


我 們 若 想 要 正 確 了 解 上 帝 的 話 語 ( 聖 經 ) , 我 們 應 該——甚 至 必 須——清 楚 了 解 上 帝 的 律 法 與 福 音 。 馬 丁 路 德 曾 這 樣 說 過:「 正 確 分 辨 律 法 與 福 音 的 差 別 , 是 基 督 徒 信 仰 認 知 的 極 致 。 每 一 位 、 甚 至 所 有 披 戴 或 榮 耀 基 督 之 名 的 人 , 都 應 該 知 道 且 能 夠 清 楚 闡 明 二 者 的 差 別 。 區 別 律 法 與 福 音 , 至 關 緊 要 , 若 缺 乏 這 樣 的 能 力 , 基 督 徒 就 與 他 教 徒 或 猶 太 人 沒 有 差 別 。 」

摘 自 : 馬 丁 路 德 1532年 「 加 拉 太 書 3:23-24 」 講 章

下一段

2009年12月1日 星期二

關於嬰孩洗禮的十個總結: 總結第六

這 總 結 摘 自 :

魏 斯 洛 夫 (Carl Fr. Wisløff) , 《 我 知 道 所 信 的 是 誰 》, 譯 者 周 天 麒 (台 北 : 中 國 基 督 教 信 義 會 (總 代 理 : 中 國 主 日 學 協 會) , 1979), 頁 234-39。

於 此 , 我 們 特 別 要 談 一 談 嬰 兒 受 洗 的 問 題 。 就 事 實 而 言 這 乃 是 見 仁 見 智 的 一 個 問 題 。 許 多 人 不 承 認 嬰 兒 禮 具 有 救 贖 與 重 生 的 功 效 。 他 們 主 張 嬰 兒 洗 是 錯 誤 的 ; 應 該 等 到 孩 童 長 大 , 自 己 來 決 定 是 否 要 接 受 洗 禮 。

就 在 這 一 點 上 , 我 們 願 意 就 事 實 來 強 調 事 實 。 這 項 事 實 , 就 是 有 關 洗 禮 性 質 的 問 題 , 在 未 決 定 嬰 兒 洗 , 是 否 合 乎 聖 經 之 前 , 我 們 應 該 暸 解 清 楚 , 洗 禮 的 本 身 究 竟 是 什 麼 ? 如 果 洗 禮 本 身 只 是 一 種 順 服 的 行 為 與 信 仰 的 表 白 , 嬰 兒 受 洗 , 顯 然 的 , 便 了 無 意 義 與 目 的 可 言 。 然 而 , 從 另 一 面 來 考 量 , 洗 禮 如 果 是 一 種 聖 禮 , 是 從 神 那 裏 來 的 創 造 性 的 福 音 (creative Gospel), 很 顯 然 的 , 嬰 兒 受 洗 便 是 正 確 不 容 置 疑 的 事 了 。

察 看 早 期 教 會 的 情 況 , 可 以 使 我 們 得 看 不 少 的 教 訓 。 嬰 兒 受 洗 , 始 自 使 徒 時 代 , 而 且 一 直 為 教 會 所 沿 用 ; 應 該 是 不 容 置 疑 的 事 。 然 而 在 早 期 的 教 會 中 也 有 人 認 為 洗 禮 應 該 是 對 成 人 , 而 不 應 該 對 兒 童 施 洗 。 這 種 爭 議 , 舉 例 來 說 , 可 見 於 教 父 特 土 良 (Tertullian), 在 他 的 著 作 中 即 有 對 嬰 兒 洗 持 異 議 的 地 方 ; 但 很 奇 怪 的 , 特 氏 在 他 另 外 的 著 作 裏 , 卻 又 因 襲 了 教 會 普 通 對 嬰 兒 洗 的 觀 念 。 在 早 期 教 會 中 , 在 嬰 兒 洗 禮 方 面 , 雖 然 有 著 少 許 意 見 上 的 出 入 , 但 對 洗 禮 的 性 質 卻 完 全 一 致 不 二 。 早 期 的 教 會 , 完 全 若 一 的 , 贊 同 洗 禮 乃 是 重 生 的 洗 , 也 是 一 種 聖 禮 。 浸 禮 派 的 人 士 們 , 在 引 用 特 土 良 的 話 來 反 對 嬰 兒 洗 禮 時 , 不 可 忘 了 把 上 述 的 事 實 也 同 時 使 人 知 道 , 才 不 失 於 偏 激 。

如 果 我 們 同 意 洗 禮 是 一 種 聖 禮 , 使 我 們 重 生 , 對 嬰 兒 洗 禮 的 零 星 意 見 , 便 很 容 易 消 失 了 。 如 果 洗 禮 使 人 重 生 , 我 們 便 應 該 盡 早 的 給 孩 童 受 洗 , 乃 是 理 所 當 然 的 事 了 。

反 對 嬰 兒 受 洗 的 意 見 , 是 純 粹 於 理 性 的 。 事 實 上 , 反 對 嬰 兒 受 洗 的 意 見 之 中 , 確 實 隱 藏 著 不 少 理 性 上 的 問 題 。 其 中 有 兩 個 特 殊 的 反 對 意 見 。 其 一 , 他 們 認 為 兒 童 不 需 要 受 洗 , 其 二 孩 童 不 知 相 信 為 何 物 。

讓 我 們 來 分 析 這 兩 個 反 對 的 意 見 :

1. 嬰 兒 需 要 重 生 嗎 ? 這 才 是 真 正 的 問 題 , 浸 禮 派 的 人 士 們 非 但 拒 絕 承 認 洗 禮 具 有 重 生 的 效 力 , 而 是 認 為 孩 童 不 需 要 重 生 。 他 們 堅 持 兒 童 們 屬 於 神 國 度 的 一 部 分 , 是 因 為 基 督 的 救 贖 。 在 未 能 產 生 罪 的 意 識 與 罪 的 意 志 之 前 , 孩 童 們 不 需 要 潔 淨 與 重 生 。 他 們 引 用 可 十 14 的 話 來 辯 護 說 , 耶 穌 說 過 小 孩 子 乃 是 屬 於 天 國 裏 的 人 。

然 而 , 耶 穌 的 話 卻 不 是 這 樣 說 的 。 祂 乃 是 說 : 「 在 神 的 國 裏 , 正 是 這 樣 的 人 。 」 並 沒 有 說 他 們 是 屬 於 神 國 裏 的 人 。 二 者 間 是 有 重 大 的 差 異 。 耶 穌 話 中 的 意 思 乃 是 說 , 小 孩 子 不 必 變 成 大 人 才 能 進 入 神 的 國 , 而 非 使 徒 們 在 當 時 的 看 法 。

當 我 們 轉 向 聖 經 , 來 觀 察 我 們 墮 落 的 人 類 , 以 及 我 們 與 生 俱 來 犯 罪 的 本 性 , 使 我 們 無 法 認 為 孩 童 不 需 要 經 過 什 麼 就 可 以 屬 於 神 。 「 凡 從 肉 身 所 生 的 就 是 肉 身 」 ( 約 三 6) 。 在 弗 二 3中 說 「 我 們 在 本 性 上 ( 天 然 ) 就 是 可 怒 之 子 」 , 請 注 意 這 裏 說 「 天 然 」 ! 同 理 , 孩 童 也 是 可 怒 , 不 是 在 他 們 犯 罪 之 後 , 乃 是 由 於 他 們 與 生 俱 來 具 有 犯 罪 的 本 性 。 在 聖 經 中 有 一 個 基 本 的 思 想 , 就 是 人 類 生 來 具 有 惡 念 , 不 敬 畏 神 , 與 神 之 間 是 隔 絕 的 。

2. 那 麼 嬰 兒 洗 禮 與 信 心 的 關 係 如 何 呢 ? 基 於 聖 經 上 的 教 訓 , 而 且 信 經 上 也 是 這 樣 的 承 認 , 聖 禮 如 果 沒 有 信 心 , 就 不 具 有 任 何 價 值 (奧 斯 堡 信 仰 告 白 , 第 十 三 條) 。 那 麼 我 們 如 何 來 考 量 洗 禮 與 孩 童 的 問 題 ?

我 們 用 不 著 多 費 唇 舌 來 討 論 嬰 兒 是 否 具 有 成 人 一 樣 的 信 心 。 從 來 沒 有 人 有 過 這 樣 的 主 張 。 但 這 並 不 是 對 嬰 兒 與 洗 禮 的 解 答 。

我 們 必 須 首 先 指 出 , 嬰 兒 受 洗 在 信 心 上 的 條 件 , 乃 是 在 於 把 他 們 帶 來 受 洗 的 人 (父 母 或 教 父 母) 。 耶 穌 接 納 了 那 四 位 抬 著 癱 子 的 人 。 「 耶 穌 見 他 們 的 信 心 , 就 對 癱 子 說 ﹕ 『 小 子 放 心 吧 ! 你 的 罪 赦 了 』 」 (太 九 2) 。 這 四 個 人 的 信 心 並 不 足 以 取 代 癱 子 本 人 的 信 心 。 但 他 們 的 信 心 卻 能 把 癱 子 帶 到 耶 穌 前 面 來 , 由 耶 穌 來 處 理 這 個 問 題 。 耶 穌 與 孩 子 間 的 情 形 , 正 像 癱 子 的 故 事 一 樣 。 在 可 十 13-16中 說 , 門 徒 們 「 責 備 那 些 帶 他 們 來 的 人 」 , 門 徒 之 所 以 如 此 , 必 然 認 為 孩 子 們 到 耶 穌 面 前 來 , 沒 有 什 麼 正 事 可 言 。 因 為 他 們 不 像 大 人 那 樣 會 運 用 信 心 。 「 耶 穌 看 見 就 惱 怒 , 對 門 徒 說 , 『 讓 小 孩 子 到 我 這 裏 來 , 不 要 禁 止 他 們 , 因 為 在 神 國 的 , 正 是 這 樣 的 人 。 』 」

在 信 義 宗 洗 禮 儀 式 的 規 定 中 明 確 的 要 求 , 凡 把 小 孩 子 帶 來 的 人 必 須 相 信 神 與 祂 的 話 語 。 在 受 洗 時 , 會 眾 在 牧 師 發 出 邀 請 詞 以 後 , 倒 要 站 起 來 , 清 楚 而 明 朗 的 宣 讀 信 經 , 並 且 棄 絕 自 己 的 罪 。 其 後 , 牧 師 要 向 帶 小 孩 子 來 的 人 , 詢 問 , 「 你 願 意 要 這 孩 子 奉 父 、 子 、 聖 靈 的 名 給 他 施 洗 嗎 ? 並 且 按 照 信 經 來 教 導 他 嗎 ? 」 帶 孩 子 的 人 就 必 須 回 答 說 : 「 是 的 」 。 至 於 小 孩 子 在 領 受 嬰 兒 禮 之 後 , 在 世 俗 的 環 境 中 變 為 問 題 兒 童 , 卻 又 是 另 一 回 事 。 教 會 應 該 經 常 注 意 關 切 每 個 孩 子 , 使 他 們 接 受 洗 禮 。 而 且 孩 子 們 的 洗 禮 , 應 該 是 在 會 眾 聚 集 的 時 候 來 實 行 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