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1日 星期四

因 基 督 稱 義 - 乙

我最近聽一個非常好的例子表示我為甚麼不喜歡 "因信稱義" 的說法. 以下是我所聽的證道部分. 請注意講員如何形容 "信心" 和 "因為" 與 "信心" 的關係. 我希望將來可以解釋我為甚麼認為這樣形容是不夠清楚闡釋神的道. 我這裏要再一次強調, 以下的例子是不夠清楚表達聖經的教導. 在這段, 講員在開始解釋彼得後書1:5-10

信 心 , 我 們 都 知 道 信 心 是 最 基 本 的 。 我 們 基 督 徒 是 因 信 稱 義 , 因 著 信 心 我 們 才 成 為 基 督 徒 , 所 以 是 成 為 基 督 徒 的 基 本 條 件 , 也 是 成 為 基 督 徒 之 後 我 們 每 天 所 必 需 要 保 持 住 的 一 個 基 本 的 一 個 東 西 。

就 是 這 個 信 心 是 我 們 信 主 的 人 最 基 本 的 要 求 。 遇 到 甚 麼 事 情 我 們 要 信 靠 神 。 但 是 呢 , 我 們 不 能 只 有 信 心 , 然 後 呢 , 只 是 把 這 信 心 只 是 放 在 大 腦 裏 面 。 這 個 , 我 們 的 行 為 也 要 付 出 行 動 啊 。 付 出 甚 麼 行 動 ? 就 是 耶 穌 給 我 們 的 教 導 和 命 令 , 我 們 要 行 。

3 則留言:

Kelvin Li 提到...

Mike﹕
大部分福音派教會都會含糊地處理「信心」與「行為」。你在文中引用的便是一個典型的例子。正如你在下一篇論述中指出,要正確地分辨「律法」和「福音」才是正途。
Kelvin

Michael Paul 白霈德牧師 提到...

Kelvin:
謝謝你的意見. 我自己聽過無數的例子把人的「信心」和他所謂的「決志」等量齊觀. 這樣做就是把福音變成律法了...實在很可惜了!

麵店人 提到...

我有時聽其他宗教人士的宣講,
感覺他們有時講律法講道很好,
如「存好心、說好話、做好事』,
又如「知福、惜福、再造福』,
再如遇到問題時「面對它、處理它、放下它』。

基督徒若輕視福音及對福音的信,
以它為「基本的』,
傳講一些在別的宗教也傳講的東西,
認為這才是「高層次』的東西,
教會等於放棄了她最寶貴的東西,
算是一種「失味的鹽』吧!

以上也是我最近聽了一篇講道後的想法。